前言
2024年4月26日,香港證監會(“SFC”)正式公布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及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資助計劃延期三年。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7年5月9日,凡在香港注冊或遷冊來港的OFC都可獲經延長的資助計劃資助其付予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合資格費用的70%,每間向公眾發售的OFC的資助上限為100萬港幣,每間以私人形式發售的OFC的上限為50萬港幣。[1]
自香港政府于2021年5月首度推出OFC資助計劃以來,截至2024年3月31日,獲注冊的OFC有302家。[2]2004年4月,香港政府決定繼續延長資助計劃。該延長資助計劃配合以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等其他吸引投資人的舉措,致使繼續受到部分投資人和香港持牌管理人的青睞。
一、OFC主要特征
二、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三、稅收優惠政策
結語
[1] https://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4PR78。
[2] https://www.sfc.hk/-/media/TC/files/COM/Annual-Report/2023-24/SFC-Annual-Report-2023-24_CN.pdf?rev=b987bf49f608422a9b7b1fdd06541fc5,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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